枣庄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关于实验教学中加强综合设计性实验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做好实验教学中加强综合设计性实验的工作,根据我院出台的《关于实验教学中加强综合设计性实验的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希老师们遵照执行。
一、基本要求
综合设计性实验是指经过一个阶段的学习后,在学生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某一门课程或多门课程的知识对学生实验技能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型实验。它不但要求学生综合多门学科的知识和各种实验原理来设计实验步骤或方案,而且要求学生能充分运用已学到的知识,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综合设计性实验一般是在学生经过常规基础性实验训练之后开设。可由指导教师确定题目,给出大致方案,由学生动手拟定实验步骤,选定仪器设备,分析实验结果、绘制图表等;也可由指导教师给出几个备选题目后,由学生自己设计实验方案,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科教育必修课中综合设计性实验应占实验课时的1/4~1/3,专业教育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中综合设计性实验应占实验课时的1/3~1/2。
二、项目立项
1.由实验课程负责人在每学期的第一周提交拟新开设综合设计性实验的申请,提交材料包括综合设计性实验审批表、该实验项目详尽的指导书、该课程的实验项目计划表及实验经费预算表。
2.由专业主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申报实验项目进行论证,论证小组成员及实验中心主任分别在审批表上签字后方可通过。
三、项目实施
1. 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由于学时较长,开课的时间可以相对灵活,利用周末、学期末集中完成。
2. 实验老师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对学生进行分组,并提前向学生下达任务,安排学生查阅资料、设计实验方案,开课1周前审批学生的实验方案,并在实验设计报告上保留批改痕迹、签署意见。
3. 学生要按照审核批准的实验方案开展实验,实验进行时,实验老师要全程在现场指导。
四、项目管理
1. 分管院长和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每人每学期要到实验室听不少于3次综合设计性实验课,保证每一新开设的综合设计性实验课都接受1人次听课。
2. 在学期末实验结束后,实验老师要提交综合设计性实验全面总结、学生的实验设计报告和实验报告。
3. 学院对新开设的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给予一定的资料费补助,在学期末由课程负责人提供符合学校财务制度要求的票据报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二O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审批表
2. 授课计划表
3. 综合设计性实验经费预算表
4. 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指导
5. 综合设计性实验设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