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是指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评价,是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基础。为了评价学院本科专业各门课程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的达成情况,促进教学环节的持续改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结合我院专业特点,特制定学院本科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办法。
一、评价对象
本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办法主要评价对象为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实习实践类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等。
二、评价机构、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组织机构: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责任领导:教学副院长
责任人:系主任
实施人: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
主要职责:审核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法以及考核方式等是否能有效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审核任课教师所提供的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所用的支撑材料是否合理和全面;审核教师所计算出的课程目标达成结果是否合理;审核课程目标评价所提出的改进建议是否合理。
三、评价周期
根据培养方案中该课程开课周期确定,如果该课程仅夏(秋)季学期或冬(春)季学期开课,则每学年开课学期评价1次,如果同一学年内2个学期均开课,则每学年2个学期各评价1次。
四、评价过程
1.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并收集用于评价课程目标达成的支撑材料;
2.期末结束后任课教师提供支撑材料,并依据《食品科学与制药工程学院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值计算方式》,形成课程教学各环节达成计算表,课程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对支撑材料的合理性和计算方式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课程授课学期结束前,任课教师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
4.每学期开学前2周,课程负责人、教研室、学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等自下而上对上一学期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5.每学期开学前2周,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上一学期课程目标达成度报告提交情况,向各系下达审核意见反馈单,要求学系根据反馈意见及时整改,并将上一学期课程目标达成度报告中反馈的问题落实在下一轮教学各环节中持续改进解决。
6.学系收到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意见反馈单后,组织学系-教研室-课程组研讨,确保意见传达至每位授课教师,督促落实在下一轮教学各环节中。
7.每学期开学第4周前,系主任将签字确认后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意见反馈单提交至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五、数据来源
课程考核数据包括形成性评价数据和总结性评价数据,依据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对考核形成的各类数据规定进行收集。理论课程主要包括平时成绩(作业成绩、课堂提问)、期中成绩、期末成绩等;实验课程主要包括实验报告、实验表现综合成绩等;实习实践类课程主要包括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表现、总评成绩等;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包括开题报告、外文翻译、毕业论文(设计)、设计说明书和图纸、指导老师评阅、评阅老师评阅以及答辩情况等。
六、评价方法
学院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基于课程考核结果的定量评价法,鼓励课程负责人积极探索其他合理的定性评价法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计算方法如下:
1.设置权重值。权重值的设定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根据不同考核方式及其所对应的课程目标进行权重的设定,并由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老师讨论,由学院本科教学委员会审定后最终确定。
2.课程考核成绩评价。课程目标评价主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平时、作业、实验、小论文、PPT汇报、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每门课程的综合成绩和平均分,针对支撑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分目标所对应考核环节,计算各分课程目标的平均得分,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值取各分课程目标达成度的最小值。(基础课的目标达成度以本门课程最终总评成绩/100作为本门课程的达成度达成值)
七、结果使用
评价结果用于本专业教育持续改进,由教学指导委员会通知相应教师,针对性改进相应教学环节,如修订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等。评价结果在一周内反馈给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用于下一轮教学活动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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