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设备维护更新规章制度
为保障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和高效运转,提高资源利用率,更好地为本科生教学提供支撑服务,制定本中心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更新规章制度。
1.设备的运行维护
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做到随时保养、及时维修,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修和检测,校对技术指标和参数,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保证实验设备正常运转,中心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或检修,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2.设备的报废
仪器设备耐用期满、确已丧失功能的按报废处理;由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的按报损处理。已报损、报废的设备,未经物资设备处允许,不得擅自拆改和分解,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申报登记并经国资处同意方可拆改。
(1)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工作流程,设备负责人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对资产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写报废原因。
(2)学院资产
管理员进行审核,打印出纸质版给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填写纸质版《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报送至国资设备管理处的资产管理科。
(2)资产管理科对拟报废资产逐台件进行现场核实,对符合报废要求的固定资产逐台件回收。
(4)据教育部固定资产处置上报要求准备材料,经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根据规定权限向教育部报备。
3.设备的更新采购
按照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实验教学大纲,本着科学、先进、合理、节约的原则,共同编报仪器设备的购买计划和经费预算,报请院主管领导和设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直接购置或协助设备主管部门购置。中心购置仪器设备的经费主要来源是教学设备费,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